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部分: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仅本条款及已确认主主题的支持文件;原通知请遵照执行,未发现统一公历生效日。后续吸收/替代未完成逐条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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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解释第2号第五部分主范围(官方来源)
解释第2号,第五部分;原文定位“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
历史沿革
当前查看的版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部分: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或有事项:历史资料待补全。历史资料待补全;未收录的早期规定不能直接判定为不存在。
借款费用:历史资料待补全。2001年前行业制度和1997年度具体适用规定待核验。 查询结果只覆盖已核验的主体准则,具体交易及过渡处理需专业复核。
收入:历史资料待补全。当前只确认主体准则版本及列明实施安排;具体交易和衔接事项需核对正文。
建造合同:历史资料待补全。当前只确认主体准则版本及列明实施安排;具体交易和衔接事项需核对正文。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历史资料待补全。当前只确认主体准则版本及列明实施安排;具体交易和衔接事项需核对正文。 符合暂缓条件的保险公司还需确认暂缓执行情况及新保险准则实际执行日;特殊主体未确认前不得套用普通实施主体规则。
查看以下历史版本、实施日期及官方依据。
按历史年度、日期与适用主体查询-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1992)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及借款利息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政部令第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1992-11-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1993-07-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1993-07-01 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官方转载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公布段、第二条及第三十条:1992年11月30日发布、1993年7月1日施行;境内所有企业范围和固定资产借款利息条款。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为文件所载起点,主体范围以适用规则为准。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署期2001-01-18;要求2001-01-01起实施,借款费用与租赁在所有企业施行。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载明追溯至2001-01-01施行;发布前当时尚不可取得该通知。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署期2001-01-18;要求2001-01-01起实施,借款费用与租赁在所有企业施行。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3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至 2018-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0-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1-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4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至 2018-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0-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1-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5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7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至 2018-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19-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1-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2-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3-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6-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符合暂缓条件的主体需要确认实际首次执行及切换日期;2026年后的持续适用范围待核验,不能仅依据一般实施日期确定版本。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22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3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至 2018-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0-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1-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4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至 2018-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0-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1-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5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7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至 2018-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19-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1-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2-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3-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6-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符合暂缓条件的主体需要确认实际首次执行及切换日期;2026年后的持续适用范围待核验,不能仅依据一般实施日期确定版本。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22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7〕1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7-11-1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8〕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8-08-07;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2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二部分: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9〕8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6-1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9-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09-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3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3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3号第二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3号,第二部分;原文定位“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六部分:企业自行建造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应当遵循哪项会计准则确认与房地产建造协议相关的收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9〕8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6-1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9-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09-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企业自行建造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应当遵循哪项会计准则确认与房地产建造协议相关的收入?;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3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3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3号第六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3号,第六部分;原文定位“企业自行建造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应当遵循”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9〕8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6-1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3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0〕1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0-07-1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4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2〕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2-11-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二部分: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2〕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2-11-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3-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仅本条款。
201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5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第二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5号,第二部分;原文定位“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四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2〕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2-11-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3-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仅本条款。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5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第四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5号,第四部分;原文定位“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当如何进行”
- · 清理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列入全文废止或失效目录;不能据此倒推旧版本一直适用。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制度类文件清理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署期2015-02-16;目录第33、34项清理2001年第7号与第57号,不倒推此前全部主体均适用。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5〕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5-11-0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7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3-3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1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2-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17-03-3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
2017-03-3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
- 官方依据:修订第22号通知 财会〔2017〕7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不适用特殊延期的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通知首段:企业执行新版后不再执行2006对应版本。
- · 发布
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20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6-22;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17-06-22 起,至 2021-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2017过渡办法限定保险主要关联活动和补充披露,2020通知后来延长暂缓。
- 官方依据:保险公司金融工具过渡 财会〔2017〕20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2017过渡办法限定保险主要关联活动和补充披露,2020通知后来延长暂缓。;该通知对主准则分主体实施及过渡安排作出补充,不构成修订版本。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2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7-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0-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17-07-05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通知第一项允许企业提前执行,需实际首次执行日。
- 官方依据:修订第14号通知 财会〔2017〕22号(湖南省财政厅正文镜像)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通知第一项允许企业提前执行,需实际首次执行日。;通知第一项:企业执行新版时停止2006第14号。;通知第一项:企业执行新版时不再执行2006第15号建造合同。
- 官方依据:修订第14号通知 财会〔2017〕22号(财政部原页)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政部站内索引确认发布日期;原页多次502,正文改用省财政厅同文镜像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2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7-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对应分阶段主体。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0-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17-07-05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通知第一项允许企业提前执行,需实际首次执行日。
- 官方依据:修订第14号通知 财会〔2017〕22号(湖南省财政厅正文镜像)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通知第一项允许企业提前执行,需实际首次执行日。;通知第一项:企业执行新版时停止2006第14号。;通知第一项:企业执行新版时不再执行2006第15号建造合同。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3-3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一般主体,暂缓规则另见财会〔2017〕20号及〔2020〕22号。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1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2-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17-03-3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
2017-03-3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
- 官方依据:修订第22号通知 财会〔2017〕7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不适用特殊延期的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通知首段:企业执行新版后不再执行2006对应版本。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3-3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一般主体,暂缓规则另见财会〔2017〕20号及〔2020〕22号。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1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2-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17-03-3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
2017-03-3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
- 官方依据:修订第22号通知 财会〔2017〕7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不适用特殊延期的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通知首段:企业执行新版后不再执行2006对应版本。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2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7-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对应分阶段主体。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0-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17-07-05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通知第一项允许企业提前执行,需实际首次执行日。
- 官方依据:修订第14号通知 财会〔2017〕22号(湖南省财政厅正文镜像)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通知第一项允许企业提前执行,需实际首次执行日。;通知第一项:企业执行新版时停止2006第14号。;通知第一项:企业执行新版时不再执行2006第15号建造合同。
- · 发布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0〕22号 · 财政部、银保监会
发布日期:2020-12-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20-12-30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2020通知推迟到2022,银行需报备及披露,资管须满足适用指导意见。
2020-12-30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符合2017暂缓资格保险公司,金融工具执行日期跟随新保险合同实际执行日。
- 官方依据:进一步贯彻新金融工具通知 财会〔2020〕22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2020通知推迟到2022,银行需报备及披露,资管须满足适用指导意见。;符合2017暂缓资格保险公司,金融工具执行日期跟随新保险合同实际执行日。;该通知对主准则分主体实施及过渡安排作出补充,不构成修订版本。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2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7-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对应分阶段主体。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0-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17-07-05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通知第一项允许企业提前执行,需实际首次执行日。
- 官方依据:修订第14号通知 财会〔2017〕22号(湖南省财政厅正文镜像)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通知第一项允许企业提前执行,需实际首次执行日。;通知第一项:企业执行新版时停止2006第14号。;通知第一项:企业执行新版时不再执行2006第15号建造合同。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3-3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一般主体,暂缓规则另见财会〔2017〕20号及〔2020〕22号。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1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2-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17-03-3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
2017-03-3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
- 官方依据:修订第22号通知 财会〔2017〕7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不适用特殊延期的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通知首段:企业执行新版后不再执行2006对应版本。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01-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4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12-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5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第一部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12-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2-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第一、三部分2022年1月1日起;第二部分自公布之日起;仅本条款。
2022-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第一、三部分2022年1月1日起;第二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5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5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5号第一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5号,第一部分;原文定位“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第三部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12-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2-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第一、三部分2022年1月1日起;第二部分自公布之日起;仅本条款。
2022-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第一、三部分2022年1月1日起;第二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5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5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5号第三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5号,第三部分;原文定位“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第二部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4〕2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4-12-0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4-12-06(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仅本条款。
2024-12-06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8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8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8号第二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8号,第二部分;原文定位“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4〕2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4-12-0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8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5〕3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5-12-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第一部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5〕3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5-12-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6-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26-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9.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第一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9号,第一部分;原文定位“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第三部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5〕3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5-12-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6-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26-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9.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第三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9号,第三部分;原文定位“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第四部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5〕3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5-12-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6-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26-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9.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第四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9号,第四部分;原文定位“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6〕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6-06-0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20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版本与文件关系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部分: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 所属通知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作用范围:解释第2号第五部分。条款拆分用于分离主题和实施节点。
官方依据(2026-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