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通知载明追溯至2001-01-01施行;发布前当时尚不可取得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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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当前查看的版本: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借款费用:历史资料待补全。2001年前行业制度和1997年度具体适用规定待核验。 查询结果只覆盖已核验的主体准则,具体交易及过渡处理需专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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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历史年度、日期与适用主体查询
  1.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1992)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及借款利息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政部令第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1992-11-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1993-07-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1993-07-01 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为文件所载起点,主体范围以适用规则为准。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3.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载明追溯至2001-01-01施行;发布前当时尚不可取得该通知。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4.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5.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6.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7〕1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7-11-1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7.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8〕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8-08-07;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8. · 清理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列入全文废止或失效目录;不能据此倒推旧版本一直适用。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9.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01-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版本与文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