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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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信息
- 上市公司(2007年起强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以实际采用情况为准):2007-01-01
历史沿革
当前查看的版本: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借款费用:历史资料待补全。2001年前行业制度和1997年度具体适用规定待核验。 查询结果只覆盖已核验的主体准则,具体交易及过渡处理需专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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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历史年度、日期与适用主体查询-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1992)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及借款利息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政部令第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1992-11-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1993-07-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1993-07-01 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官方转载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公布段、第二条及第三十条:1992年11月30日发布、1993年7月1日施行;境内所有企业范围和固定资产借款利息条款。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为文件所载起点,主体范围以适用规则为准。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署期2001-01-18;要求2001-01-01起实施,借款费用与租赁在所有企业施行。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载明追溯至2001-01-01施行;发布前当时尚不可取得该通知。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署期2001-01-18;要求2001-01-01起实施,借款费用与租赁在所有企业施行。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7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17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7〕1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7-11-1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8〕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8-08-07;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2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清理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列入全文废止或失效目录;不能据此倒推旧版本一直适用。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制度类文件清理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署期2015-02-16;目录第33、34项清理2001年第7号与第57号,不倒推此前全部主体均适用。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01-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4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版本与文件关系
-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 替代 →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
作用范围:执行2006准则体系的企业。企业执行新准则体系后停止适用旧体系,停止适用日期因主体而异。
官方依据(2026-10-08) -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 所属通知 → 财政部关于印发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作用范围:附件第17号。
官方依据(2026-10-08)官方依据(2026-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