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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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当前查看的版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务报表列报:历史资料待补全。2014年以前版本及解释仍待补全。 查询结果只覆盖已核验的主体准则,具体交易及过渡处理需专业复核。
现金流量表:历史资料待补全。历史资料待补全;未收录的早期规定不能直接判定为不存在。
租赁:历史资料待补全。当前只确认主体准则版本及列明实施安排;具体交易和衔接事项需核对正文。
金融工具列报:历史资料待补全。当前只确认主体准则版本及列明实施安排;具体交易和衔接事项需核对正文。 符合暂缓条件的保险公司还需确认暂缓执行情况及新保险准则实际执行日;特殊主体未确认前不得套用普通实施主体规则。
查看以下历史版本、实施日期及官方依据。
按历史年度、日期与适用主体查询-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为文件所载起点,主体范围以适用规则为准。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署期2001-01-18;要求2001-01-01起实施,借款费用与租赁在所有企业施行。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与附则追溯施行日分开;网页上架2008-05-19不是实施日。
2001-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母通知原始范围;2007后衔接仍待核验,coverage_until不是统一停止施行日。
- 官方依据:财会〔2001〕7号原始通知及八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第一段;落款2001年1月18日;网页发布日期2008年05月19日
- 官方依据:财会〔2001〕7号附件四原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附件四: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引言;附则第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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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署期2001-01-18;要求2001-01-01起实施,借款费用与租赁在所有企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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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与附则追溯施行日分开;网页上架2008-05-19不是实施日。
2001-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母通知原始范围;2007后衔接仍待核验,coverage_until不是统一停止施行日。
- 官方依据:财会〔2001〕7号原始通知及八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第一段;落款2001年1月18日;网页发布日期2008年05月19日
- 官方依据:财会〔2001〕7号附件四原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附件四: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引言;附则第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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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至 2019-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1-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21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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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至 2014-07-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30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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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31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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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37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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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至 2019-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1-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21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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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至 2014-07-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30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31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37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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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7〕1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7-11-1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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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8〕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8-08-07;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2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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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七部分:利润表应当作哪些调整?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9〕8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6-1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9-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09-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利润表应当作哪些调整?;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3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3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3号第七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3号,第七部分;原文定位“利润表应当作哪些调整?答:(一)企业应当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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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9〕8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6-1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3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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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0〕1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0-07-1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4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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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2〕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2-11-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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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二部分: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2〕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2-11-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3-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仅本条款。
201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5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第二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5号,第二部分;原文定位“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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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四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2〕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2-11-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3-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仅本条款。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5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5号第四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5号,第四部分;原文定位“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当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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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4〕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4-01-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4-07-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按原通知的主体与衔接条款执行。
2014-01-26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2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29-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30-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修订财务报表列报准则通知(2014)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署期2014-01-26;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4-07-0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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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4〕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4-01-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4-07-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14-01-26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2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29-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30-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首段及正文落款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4〕2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4-06-2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至 2018-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适用于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新金融工具准则按主体和特殊条件分阶段执行。
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至 2019-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适用于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新金融工具准则按主体和特殊条件分阶段执行。
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至 2021-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适用于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新金融工具准则按主体和特殊条件分阶段执行。
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至 2022-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适用于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新金融工具准则按主体和特殊条件分阶段执行。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首段、发文时间及落款;附件第八十二条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4〕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4-01-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4-07-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按原通知的主体与衔接条款执行。
2014-01-26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2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29-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30-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财政部修订财务报表列报准则通知(2014)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署期2014-01-26;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4-07-01起施行。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4〕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4-01-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4-07-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4-01-26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2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29-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014-07-01 起,至 2030-01-01 前: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首段及正文落款
- · 清理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1)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1〕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1-01-18;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1-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列入全文废止或失效目录;不能据此倒推旧版本一直适用。
200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制度)、其他企业(历史制度)。。2001—2006年旧体系的适用范围已核实;2007年后继续适用情况待核验。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衔接处理须核对2001年通知。列入清理目录的日期不等于此前始终适用。
2001-01-01 起,至 2007-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旧体系范围;采用2006准则体系后不再执行。2001通知另有衔接规定。
- 官方依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制度类文件清理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署期2015-02-16;目录第33、34项清理2001年第7号与第57号,不倒推此前全部主体均适用。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5〕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5-11-0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7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5〕2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5-12-1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8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1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5-02;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1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2-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17-05-0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
2017-05-0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
- 官方依据:修订第37号通知 财会〔2017〕14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不适用特殊延期的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2017通知首段:执行新版停止2014第37号及2014金融负债权益区分规定。
- · 发布
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20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6-22;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17-06-22 起,至 2021-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2017过渡办法限定保险主要关联活动和补充披露,2020通知后来延长暂缓。
- 官方依据:保险公司金融工具过渡 财会〔2017〕20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2017过渡办法限定保险主要关联活动和补充披露,2020通知后来延长暂缓。;该通知对主准则分主体实施及过渡安排作出补充,不构成修订版本。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1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5-02;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一般主体,暂缓规则另见财会〔2017〕20号及〔2020〕22号。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1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2-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17-05-0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
2017-05-0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
- 官方依据:修订第37号通知 财会〔2017〕14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不适用特殊延期的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2017通知首段:执行新版停止2014第37号及2014金融负债权益区分规定。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8〕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8-12-07;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9-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19-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1-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18-12-07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通知第二项,仅母公司或子公司境外上市且按指定准则编境外财报;提前日不得早于同时执行2017收入及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日。
- 官方依据:修订第21号通知 财会〔2018〕35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通知第二项,仅母公司或子公司境外上市且按指定准则编境外财报;提前日不得早于同时执行2017收入及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日。;通知第三项:企业执行新版后不再执行2006第21号。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8〕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8-12-07;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9-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对应分阶段主体。
2019-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1-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18-12-07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通知第二项,仅母公司或子公司境外上市且按指定准则编境外财报;提前日不得早于同时执行2017收入及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日。
- 官方依据:修订第21号通知 财会〔2018〕35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通知第二项,仅母公司或子公司境外上市且按指定准则编境外财报;提前日不得早于同时执行2017收入及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日。;通知第三项:企业执行新版后不再执行2006第21号。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1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5-02;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一般主体,暂缓规则另见财会〔2017〕20号及〔2020〕22号。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1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2-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17-05-0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
2017-05-0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
- 官方依据:修订第37号通知 财会〔2017〕14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不适用特殊延期的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2017通知首段:执行新版停止2014第37号及2014金融负债权益区分规定。
- · 发布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0〕10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0-06-19;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 官方依据:疫情租金减让规定 财会〔2020〕10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特定条件及主体例外;不应作为租赁一般版本替代。
- · 发布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0〕22号 · 财政部、银保监会
发布日期:2020-12-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20-12-30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2020通知推迟到2022,银行需报备及披露,资管须满足适用指导意见。
2020-12-30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符合2017暂缓资格保险公司,金融工具执行日期跟随新保险合同实际执行日。
- 官方依据:进一步贯彻新金融工具通知 财会〔2020〕22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2020通知推迟到2022,银行需报备及披露,资管须满足适用指导意见。;符合2017暂缓资格保险公司,金融工具执行日期跟随新保险合同实际执行日。;该通知对主准则分主体实施及过渡安排作出补充,不构成修订版本。
- · 分阶段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8〕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8-12-07;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9-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开始施行。
2019-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1-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18-12-07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通知第二项,仅母公司或子公司境外上市且按指定准则编境外财报;提前日不得早于同时执行2017收入及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日。
- 官方依据:财政部修订租赁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第一项区分2019/2021年主体;第二项限定提前执行条件;第三项规定执行新版后停止旧第21号及其指南。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8〕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8-12-07;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9-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对应分阶段主体。
2019-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21-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
2018-12-07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通知第二项,仅母公司或子公司境外上市且按指定准则编境外财报;提前日不得早于同时执行2017收入及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日。
- 官方依据:修订第21号通知 财会〔2018〕35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按主体分阶段实施。;通知第二项,仅母公司或子公司境外上市且按指定准则编境外财报;提前日不得早于同时执行2017收入及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日。;通知第三项:企业执行新版后不再执行2006第21号。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1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5-02;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8-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一般主体,暂缓规则另见财会〔2017〕20号及〔2020〕22号。
2018-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1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1-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普通实施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
2022-01-01 起: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第一部分(一)(二):符合条件非上市银行及资管产品可推迟至2022;选择本特殊范围以满足资格、报备/披露为前提。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第一部分(三):符合2017条件保险公司的金融工具切换跟随新保险合同执行日;本规则限未适用2025暂缓安排且按一般阶段执行。
2017-05-0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不属于下列暂缓或特殊实施主体、符合延期条件的非上市银行、符合延期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
2017-05-0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符合暂缓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
- 官方依据:修订第37号通知 财会〔2017〕14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首段一般实施阶段;不适用特殊延期的主体明确排除延期主体。;鼓励提前执行;金融工具四准则按规定同时执行;保险暂缓资格不产生强制提前。;鼓励保险公司提前执行,需确认实际执行日与整体金融准则同时执行;不能只因保险合同准则暂缓安排选择认定已执行。;2017通知首段:执行新版停止2014第37号及2014金融负债权益区分规定。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01-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4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9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05-2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 官方依据:调整租金减让适用范围 财会〔2021〕9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特定条件及主体例外;不应作为租赁一般版本替代。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12-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5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第一部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1〕3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12-3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2-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第一、三部分2022年1月1日起;第二部分自公布之日起;仅本条款。
2022-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第一、三部分2022年1月1日起;第二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5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5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5号第一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5号,第一部分;原文定位“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
- · 发布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2〕1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2-05-19;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 官方依据:租金减让相关问题 财会〔2022〕13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特定条件及主体例外;不应作为租赁一般版本替代。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3〕2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3-10-2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7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一部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3〕2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3-10-2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4-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24-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7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7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7号第一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7号,第一部分;原文定位“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一)列示。1”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二部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3〕2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3-10-2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4-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24-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7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7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7号第二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7号,第二部分;原文定位“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三部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3〕2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3-10-2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4-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24-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7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7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7号第三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7号,第三部分;原文定位“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一)会计处理。售”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5〕3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5-12-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第四部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5〕3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5-12-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6-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26-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9.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第四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9号,第四部分;原文定位“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第五部分: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5〕32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5-12-0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6-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26-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9.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9号第五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9号,第五部分;原文定位“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2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6〕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6-07-2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2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2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30-01-01 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26-07-24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允许提前执行,需提供实际提前执行日期。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财务报表列报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第一项区分2027/2029/2030年主体,允许提前执行;第二项执行新版后停止2014版。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2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6〕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6-07-2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仅为文件所载起点,主体范围以适用规则为准。
202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2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30-01-01 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26-07-24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允许提前执行,需提供实际提前执行日期。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财务报表列报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第一项区分2027/2029/2030年主体,允许提前执行;第二项执行新版后停止2014版。
- · 分阶段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2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6〕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6-07-2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202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2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30-01-01 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26-07-24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允许提前执行,需提供实际提前执行日期。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财务报表列报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第一项区分2027/2029/2030年主体,允许提前执行;第二项执行新版后停止2014版。
- · 分阶段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2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6〕11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6-07-2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202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29-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30-01-01 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按通知第一项分阶段实施,实施前须核对2014版及提前执行情况。
2026-07-24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允许提前执行,需提供实际提前执行日期。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财务报表列报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第一项区分2027/2029/2030年主体,允许提前执行;第二项执行新版后停止2014版。
版本与文件关系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一部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 所属通知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作用范围:解释第17号第一部分。条款拆分用于分离主题和实施节点。
官方依据(2026-10-09)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二部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 所属通知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作用范围:解释第17号第二部分。条款拆分用于分离主题和实施节点。
官方依据(2026-10-09)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三部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 所属通知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作用范围:解释第17号第三部分。条款拆分用于分离主题和实施节点。
官方依据(2026-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