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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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官方来源)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年原始附件)(官方来源)
财会〔2006〕3号附件第25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历史沿革
当前查看的版本: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保险合同:历史资料待补全。当前只确认主体准则版本及列明实施安排;具体交易和衔接事项需核对正文。 2025通知允许困难保险公司暂缓,但未给统一截止日期;已书面说明者实际切换日未确认,2026年以后需核对企业实际执行及切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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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至 2023-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未适用暂缓安排。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6-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未适用暂缓安排。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符合暂缓条件的主体需要确认实际首次执行及切换日期;2026年后的持续适用范围待核验,不能仅依据一般实施日期确定版本。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25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至 2023-01-01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未适用暂缓安排。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至 2026-01-01 前: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未适用暂缓安排。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007-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符合暂缓条件的主体需要确认实际首次执行及切换日期;2026年后的持续适用范围待核验,不能仅依据一般实施日期确定版本。
- 官方依据:财政部印发38项具体准则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8 · 通知正文及附件目录:上市公司2007年起施行,其他企业可选择执行;执行新体系后停止执行旧体系。
- 官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年原始附件)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会〔2006〕3号附件第25号;PDF全文。实施范围见母通知。
- · 发布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9〕1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12-22;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官方联合解读首段明确规定印发日期。
- 官方依据:财政部会计司、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发布实施答记者问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文首段明确财会〔2009〕15号于2009-12-22印发;财政部站内索引确认问答2009-12-30发布;官方解读首段及背景末段,贯彻落实答复首段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0〕1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0-07-1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4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0〕20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0-12-19;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3-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
2020-12-19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允许提前执行;实际已执行企业应继续执行,2025暂缓不得撤回已执行事实。
- 官方依据:修订第25号通知 财会〔2020〕20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通知第一项允许提前执行;实际已执行企业应继续执行,2025暂缓不得撤回已执行事实。;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第25号后停止2006第25号原保险合同。;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第25号后停止2006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20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版第25号后不再执行2009规定。
- 官方依据:修订第25号原页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财政部站内索引确认发布日期,原页超时,移动财政部正文正常
- 官方依据:进一步贯彻新保险合同通知 财会〔2025〕12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2025通知:已提前执行者继续;困难保险2025-06-30前书面说明并披露;未给统一延期截止日。;该通知对主准则分主体实施及过渡安排作出补充,不构成修订版本。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0〕20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0-12-19;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3-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一般分阶段主体,2025暂缓例外另列。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
2020-12-19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允许提前执行;实际已执行企业应继续执行,2025暂缓不得撤回已执行事实。
- 官方依据:修订第25号通知 财会〔2020〕20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通知第一项允许提前执行;实际已执行企业应继续执行,2025暂缓不得撤回已执行事实。;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第25号后停止2006第25号原保险合同。;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第25号后停止2006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20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版第25号后不再执行2009规定。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第一部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4〕2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4-12-0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4-12-06(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仅本条款。
- 官方依据:解释第18号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式解释附件/正文;本地18_attachment.txt
- 官方依据:解释第18号第一部分主范围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解释第18号,第一部分;原文定位“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
-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4〕24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4-12-0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 官方依据:解释第18号通知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正文文号与落款;页面底部发布日期
- · 发布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5〕12号 ·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2025-06-06;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25-06-06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未适用暂缓安排、符合通知条件,已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披露暂缓。2025通知:已提前执行者继续;困难保险2025-06-30前书面说明并披露;未给统一延期截止日。
- 官方依据:进一步贯彻新保险合同通知 财会〔2025〕12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2025通知:已提前执行者继续;困难保险2025-06-30前书面说明并披露;未给统一延期截止日。;该通知对主准则分主体实施及过渡安排作出补充,不构成修订版本。
-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0〕20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0-12-19;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23-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一般分阶段主体,2025暂缓例外另列。
2023-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
2026-01-01 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
2020-12-19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提前执行须满足许可条件及实际执行日期。未适用暂缓安排。通知第一项允许提前执行;实际已执行企业应继续执行,2025暂缓不得撤回已执行事实。
- 官方依据:修订第25号通知 财会〔2020〕20号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通知落款及页面发布日期;通知第一项分阶段执行;2025困难保险公司暂缓另见支持文件,此规则不适用于已按要求书面说明暂缓者。;通知第一项允许提前执行;实际已执行企业应继续执行,2025暂缓不得撤回已执行事实。;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第25号后停止2006第25号原保险合同。;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第25号后停止2006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20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版第25号后不再执行2009规定。
版本与文件关系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 所属通知 → 财政部关于印发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作用范围:附件第25号。
官方依据(2026-10-08)官方依据(2026-10-09)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 — 替代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作用范围:通知第二项:执行新第25号后停止2006第25号原保险合同。。
官方依据(2026-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