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第二部分: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仅本条款及已确认主主题的支持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规定业务按本解释调整。后续吸收/替代未完成逐条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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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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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2.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以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及通知规定的实施条件为前提。

  3.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26〕7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6-06-04;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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