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本页提供历史文件及官方依据,原文请通过官方来源查阅。

历史沿革

当前查看的版本: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政府补助:历史资料待补全。当前只确认主体准则版本及列明实施安排;具体交易和衔接事项需核对正文。

查看以下历史版本、实施日期及官方依据。

按历史年度、日期与适用主体查询
  1.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2007-01-01 起,至 2017-06-12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2.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6〕3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02-15;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7-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上市公司自该日起施行;其他企业执行本体系时须核对实际首次执行及过渡安排。

    2007-01-01 起,至 2017-06-12 前: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不再执行旧版本。其他企业以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前提。

  3.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部分: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9〕8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6-1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09-01-01(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仅本条款。

    2009-01-01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发生本条款规定业务的支持关系;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替代仍待核验。

  4.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09〕8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6-11;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待核验(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正文签发日,网页上架日单独记录。

  5. · 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1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5-1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7-06-12(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通知落款日期;网站刊登日期另列。

    2017-06-1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所有执行企业范围及正文附则实施日期。

  6. · 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

    适用条件与官方依据

    财会〔2017〕15号 ·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5-10;文件载明的施行日期:2017-06-12(主体范围另见适用条件)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年初业务衔接调整不是提前施行。

    2017-06-12 起:境内外同时上市 / 境外上市且采用指定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通知所有执行企业范围及正文附则实施日期。

    • 官方依据:第16号2017正式正文来源核对日期:2026-10-09 · 正文第十八至二十条;注意URL目录200806不代表版本年;通知所有执行企业范围及正文附则实施日期。;附则明确2006版本于施行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