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现行有效问:甲公司2×24年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应补缴2×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500万元。甲公司根据相关事实和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分析后认定该事项构成前期差错。该差错对于甲公司2×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但对于2×24年年度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甲公司编制2×24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将该差错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还是作为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从而将补缴税款计入2×24年度的所得税费用?访问官方来源离开本站摘要说明本站整理仅供理解与定位,具体适用以官方原文为准。完整说明文件信息制定/发布机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法律层级不适用资料类型实施问答状态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