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问:对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应收保费、保单贷款、摊回赔款及费用等应收款项,企业是否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预期信用损失法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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