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原文整理

问: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时,对于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本页展示经核验的官方公开来源文本,并按阅读顺序整理。官方来源仍为权威文本;本站整理不替代官方公布文本或专业判断。涉及法律、财务、税务、审计或合规决策时,请咨询合格专业人士。

答: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中关于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