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整理 官方原文 会计准则 实施问答 现行有效 问: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时,对于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及相关增值税应当使用什么会计科目? 文件信息 发布机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资料类型实施问答发布日期2020-12-25状态现行有效 已收录经核验的公开原文整理,可在站内连续阅读并随时回到官方来源核对。 阅读官方原文整理